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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州:印发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28日 来源:中国气象报社

  4月24日,安徽省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《宿州市实施〈安徽省防汛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机制〉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进一步规范防汛预警“叫应”工作,提升暴雨、洪涝等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。

  《细则》明确,气象部门发布暴雨、台风等气象红色预警时,应于预警信号发布之时起15分钟内完成“叫应”,第一时间报告本级政府主要及分管负责人,通知同级应急管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;县级气象部门要及时“叫应”预警覆盖的乡镇(街道)主要负责人,提醒村(社区)防汛责任人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气象、城管、水利(水文)、自然资源等预警发布部门(机构),建立由主流媒体、手机短信、应急广播等组成的红色预警24小时紧急发布渠道。

  《细则》要求,各级、各有关部门应建立并及时更新本级、本部门预警“叫应”责任人名单;收到防汛预警时,第一时间部署落实防范应对措施。

(作者:孙良鑫 责任编辑:闫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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