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首頁 >> 正文

就依法禁止“香港民族黨”運作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公布向中央政府提交的報告

來源: 新華社          發布時間: 2019-04-19

 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宣布,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就特區政府依法禁止“香港民族黨”運作相關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,並於4月18日公布這一報告。

  中央人民政府2月26日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發出公函,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“香港民族黨”運作,請行政長官就有關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。

  行政長官辦公室介紹,行政長官已在4月16日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,報告內容包括事件背景和過程摘要等。根據特區政府律政司的意見,為避免影響日後可能出現的司法程序,18日公布的有關報告屬該報告的主體。

  2018年9月,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,行使香港《社團條例》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作出命令,禁止“香港民族黨”在香港運作,這一以實現“港獨”為綱領的社團為非法社團。2019年2月,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決定,確認保安局局長命令有效。

  中央人民政府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發出的公函重申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,香港特區應當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。維護國家主權、統一和領土完整,是香港特區政府的職責,也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。

    
0100200304400000000000000111000012101132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