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法院對非法“佔中”策劃組織者判刑

來源: 新華社          發布時間: 2019-04-24

  香港非法“佔中”9名策劃組織者4月24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刑。其中,3名主要發起者戴耀廷、陳健民及朱耀明判囚16個月。戴耀廷及陳健民即時入獄,朱耀明獲緩刑2年。

  除陳淑莊判刑押後至6月10日外,其他5人判刑如下:邵家臻、鐘耀華、黃浩銘、李永達均被判囚8個月,當中邵家臻和黃浩銘即時入獄,鐘耀華和李永達獲緩刑2年,張秀賢則被判20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  該9人早前已分別被裁定“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”“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”“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”中的1至2項罪名成立。

  2014年9月底香港發生非法“佔中”,歷時79天,導致香港旅遊、零售、交通運輸等多個行業遭受重擊,更為嚴重的是最受香港人珍視的法治受到踐踏。

  24日上午,部分香港市民在法庭外集會,要求法庭依法嚴懲9名非法“佔中”策劃組織者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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