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門特區政府完成編制《澳門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綱要(2021-2030)》(以下簡稱《綱要》),並於12月28日正式發布。
澳門高等教育局表示,《綱要》是對澳門高等教育未來十年發展的目標與對策的一份框架性、綱領性的文件,借此奠定高等教育長遠發展的堅實根基,為社會不斷進步提供有力的支撐。
《綱要》內容主要包括三個總體目標和八個發展方向。三個總體目標為「建設培育優秀人才的平台」「建設引領學術科研的平台」「建設服務特區發展的平台」;八個發展方向包括「完善機制建設」「適度擴大學生規模,優化生源和課程結構」「促進院校發展和資源共享」「保障高教素質持續提升」「培養學生全面發展」「強化院校人員專業水平」「推動科研創新及産學研發展」「把握區域合作機會開拓發展空間」。
《綱要》在培養學生全面發展方面提出,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,將民族精神、時代精神融入學生學習及成長之中,確保愛國愛澳優良傳統薪火相傳。
澳門特區政府將通過中期和長期措施,以落實總體發展目標和方向,將《綱要》的工作按進程分階段融入施政方針,定期收集相關單位開展的工作計劃及執行情況。此外,將通過中期檢討,結合屆時社會現實情況、國家或澳門發展的新政策,對《綱要》的發展方向、長期措施及工作指標等內容作出調整及優化。
根據《綱要》,澳門現有10所高等院校(4所公立及6所私立)。此外,2019年,有15所外地高等院校在澳門開辦共27個不同學歷等級的高教課程,註冊學生623人。(新華社 李寒芳)